中國時報【呂雪彗、王玉樹╱台北報導】
電力工會罷工危機暫時解除!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昨下午與電力工會理事長丁作一溝通電業法,雙方就電力改革及能源轉型達成4點共識,未來電業改革不涉民營化問題,在6~9年,台電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旗下再分成發電公司及輸配電兩家公司。
台電工會表示,感受到善意,今仍將如常開會取得抗爭等必要手段的授權,但暫不啟動。
依電業法規畫,台電雖不民營化,但未來發電業及售電業依然會開放自由化,可自由申設電廠,與用戶簽訂合約自由買賣電力,全國北中南東各區將有不同電價。
由於電力工會與經濟部溝通協調仍有些意見僵持不下,張景森昨下午與丁作一見面溝通,雙方對電力改革及能源轉型有高度共識,暫時化解電力工會揚言罷工的緊張局面。
據了解,張景森告訴電力工會,電業法的修法,絕不會去碰觸台電民營化問題,更不會把台電部門切割賣給財團,相關台電轉型會納入電法修正草案總說明,以展現政府對台電承諾。
張景森與電力工會達成四點共識為:一、電業改革不涉及台電公司民營化;二、推動能源轉型第一階段是開放綠電直供及工業區自設電廠的代輸等優先儘速推動;第二階段設立里程碑,6-9年逐步完成台電轉型。
三、台電可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二家子公司,即發電公司及輸配售電公司,並納入電業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四、前項發電公司可視公司營運需要,在不影響台電員工權益前提下,再分設子公司或獨立事業部,以促進營運績效,回應外界對台電提升經營績效的期待。
據了解,台電未來仍是綜合電業,即使成立二家子公司,政府也會發給二張執照,分別受到發電業及輸配售電業的管理。但即使台電6-9年要完成廠網分離,也是在台電控股公司內部處理,並沒有切割民營化。
官員表示,前一版電業法擬設獨立財團法人,成立電力調度中心的規畫也已打消,未來都由台電負責電力統一調度,但會開放業者 設電線直供,或可委託台電代輸電力。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昨也說,本來電業法修正案就沒有談及台電「民營」,僅希望引進電業改革與競爭。現在溝通告一段落,會將與台電工會達成的共識及公聽會意見融入法條。8月底前完成新版電業法呈行政院審查,9月中可望送入立法院。
- Aug 06 Sat 2016 00:11
電業法修正達4共識 台電6~9年廠網分離 各區電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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